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的决策部署,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近日,辽宁财政厅会同省公 安厅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《2025年辽宁政府采购范围“四类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策略》(以下简称“《策略》”),在全省范围内(不含大连)拓展2025年政府采购范围“四类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。
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聚焦采购人、代理机构、提供商三类主体,坚持问题导向、坚持协同共治、坚持标本兼治,重点打击目前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约、代理机构乱收费、提供商提供不真实材料、提供商围标串标等四大顽疾。为切实做好全省专项整治工作,省财政厅统筹布局,综合施策,一是打造部门联动机制,各级财政部门与公安部门、市场监管部门分工协作,形成监管合力,提升调查取证效率,确保整治工作层层落实;二是部署工作步骤,整治工作分七个阶段有序推进,以代理机构自查、书面审察、现场检查、延伸核查等多种形式展开,最后依法依规作出处置处罚并公示,形成有效震慑。三是细化工作需要,需要各级财政部门压实工作责任,强化组织领导,深化与公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联动,同时革新监管方法,充分运用云数据剖析、行为预警等数字化方法,发现潜在风险,筛查疑点线索,破解监管难点。
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旨在通过强有力的集中治理,有效遏制政府采购范围的四类突出问题。下一步,省财政厅将严格根据《策略》有关部署,逐步推进我省专项整治工作,同时督促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,主动加大部门联动,切实维护公平角逐的市场秩序,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范围营商环境。